好多人都守着只剩下自己的围城却不愿意走出来,既然生活的不幸福选择离婚才是重生。离婚最可怜的就是孩子了,为了孩子今后能够和正常人家的孩子一样,抚养权问题上也要考虑的更清楚,谁更有能力带给孩子幸福。那么,如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?
(一)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
1、自己工资收入、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,可收集工资表、纳税证明、学位证书等证据。
2、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,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,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、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。
3、自己居住环境优良、就学条件便利的,可提供相关证明。
4、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,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、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。
5、自己工作表现、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。
6、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,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。
7、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。
(二)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
对方有以下情况,不利于子女成长的,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:
1、对方有婚外情的。
2、对方有不良嗜好,如赌博、酗酒等恶习的。
3、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,影响孩子成长的。
4、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,不尽抚养义务的。
5、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。
那么如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?建议在离婚前双方先协商解决,谁更有能力抚养孩子,这里所说的能力不仅是指经济方面,还有受教育程度、陪伴时间等等。如果双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,还是等待法院的宣判吧,只有法院才能给大家一个满意公平的答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