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孩浴室洗澡,遭人偷窥拍照;好在果断报警,逮到色狼一条。
事情发生在上月27日晚8时许,男青年包某从5楼自己的出租房下来,经过3楼时,发现3楼房间的门没有关好,里面的浴室有人在洗澡。3楼一直是空着的,包某见浴室门下部的透气格栅少了一格,“一时好奇”低头看进去,发现在里面的是住在4楼的女孩小张。包某就用手机开始偷拍,录了一段小张洗澡的视频,长度为9分钟,小张没有发现。
本月3日下午4时许,包某写了一张纸条给小张,纸条上的内容是:“账号XX密码XX,空间里有很多你的照片呢,很好看的呢,亲爱的妹子,看完了加我为QQ好友,陪我聊聊天哈,谢谢妹子。”事后据包某说,他想跟小张聊聊天,如果她不肯的话,那就威胁她。
小张看到纸条,立刻登录了这个账号,发现里面有21张她在洗澡的照片,全是从视频上截图下来的,小张立马报了警。
民警先利用小张的手机与包某聊天,问包某有什么要求,包某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,不然就将裸照发布到网上。根据民警的指示,小张假装答应了这个要求,并约在小张的房间见面。
民警告诉小张:“如果歹徒敲门了,就打一个电话给我们,响一声就挂断,我们马上到。”民警从房东那里拿到了钥匙,然后潜伏在楼下。当晚9时许,听到敲门声后,小张立马拨打了民警的电话,民警开门而入,抓捕了包某。
住在4楼的小张那天为什么会在3楼洗澡呢?小张说:“那天我房间的浴霸坏了,之前房东说过3楼一直空着,如果洗澡不方便,可以去3楼的房间洗澡。”
民警查看了包某的手机,在其中还发现了一张截图,内容是查询偷拍别人裸照的处罚以及法律条款。原来,包某事先已经查询了自己这种行为的后果,知法还犯法。包某今年24岁,泰顺人,在乐清某单位做厨师已有数月,与女友在这个出租房内同居。目前包某因涉嫌侵犯他人隐私已被警方行政拘留。
去年5月8日,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林家崖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,一个名叫“青海激情自拍群”的聊天群涉嫌传播低俗和不健康信息。经城东分局网监大队鉴定,该群传播的图片、视频均属于淫秽物品。林家崖派出所立即立案侦查。
“群里成员用的都是网名,没有真实信息,我们应该怎么办?”为充分搜集证据,办案民警决定以虚假身份入群。由于前期工作充分,办案民警很快得到了该聊天群管理员的认可,取得了群主的信任。接下来,民警一步步地与管理员和群主套近乎,与其他成员聊天,深挖群主和管理员的信息。
通过连续多日的卧底侦查,办案民警摸清了“青海激情自拍群”的基本情况:这个群里共有成员400多人,表现活跃的群成员会被群主“提拔”为管理人员。这个群除了1名群主之外,还有10名管理员,群成员每天都会上传色情图片和淫秽视频,供其他成员分享。
群成员现实中交往“开房”
以群主仁建为例:他去年1月通过搜索功能搜到这个群,并申请加入了该群。恰好这时原群主欲退出,因仁建在群里表现活跃,原群主推荐他做了新群主。群主最大的作用就是可以将群内的一般成员设置成管理员,也可以将其他管理员踢出该群。为了提升自己在群里的影响力,仁建在群里上传淫秽图片和视频多达五六十个。此外,他还在群里散布网上招嫖信息。
群管理员主要负责发展异性成员,管理群成员。群里的任何一名成员都可以往群里上传淫秽图片和视频,也可浏览其他成员发送的淫秽图片、视频。群成员之间可以通过聊天或私聊单约,并和异性在现实生活中交往,最终达到和异性发生性关系的目的。
群成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
办案民警通过与该群管理员和群主聊天,获得了他们的网络IP地址,初步摸清了群主仁建的住址。去年5月12日一早,办案民警驱车前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,并在聊天群里表示想请群主仁建吃饭。一听群成员要请自己吃饭,仁建想都没想就答应了。当天中午,前来赴约的仁建被民警抓获。根据仁建的供述,办案民警一鼓作气,于当天将位于大通的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抓获。随后,民警陆续抓获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,这起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成功告破。8月13日,此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犯罪嫌疑人承认,他们上传到群的图片或视频,大部分是从别的网站上下载后上传至群内的。让民警没想到的是,有的群成员甚至将自己妻子的不雅照发到群里,供其他群成员浏览。
办案民警介绍,“青海激情自拍群”里的成员文化程度都不高,大多是初中毕业或是小学毕业,基本上是普通务工人员。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和欲望加入该群,在网上发布淫秽图片、视频和音频。有的群成员被抓时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。